鼎城区委统战部

鼎城区委统战部

机构简介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路线、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并向区委反映我区统一战线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联系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情况通报,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区委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支持和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和华裔中的代表人士及有关社团;负责做好台胞台属、侨胞侨属和出国、归国留学人员的统战工作。

四、负责联系海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积极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

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组织工作;会同区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规划和组织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培训工作。

六、调查研究我区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

七、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问题的政策、法规。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开展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及有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要事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举荐、安排工作。

八、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爱国爱教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民族、宗教热点问题。

九、负责部机关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有关团体做好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十、指导、检查、协调全区乡镇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领导和管理区海外联谊会、区黄埔同学会等有关统战团体的工作。

十一、负责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